這是番茄(LYH)的部落格,目的是儲存我的思考過程、與他人討論的想法、記錄各種實驗,內容絕對原創,盡力保持客觀嚴謹,但時常缺乏他人的校訂,歡迎任何人評論、討論,早期(2013以前)的文章大部分缺乏文獻回顧。
2014/05/25
論創造生命之意義與責任
西元2010年,科學家成功創造出第一個完全由人造基因控制的單細胞細菌。隨著日漸成熟的生物技術,從複製體到組織培養,隨之而來的倫理問題棘手地讓人難以應付。有些人認為這些問題是科技進步的絆腳石,某些人認為比起科技進展這些倫理問題顯得微不足道。
如何才是合乎良心,不致陷於黑心?
要討論良心,勢必得先了解道德。我們時常可以找到兩種極端的人:極度功利、自私的人,或富有道德感、為大眾著想的人。而這兩種人在行為上可能不會有極大的差別,自私的人仍然會因為行為對其有利而助人,但他們在意圖上卻有明顯的不同,而這之間的差別,就來自於「良心」。自私的人會計算行為所得利益,發現許多時候表現的像有良心一樣是最佳策略,如協助同學的課業,其增加了競爭對手的程度,可能相對降低自己的排名,但可以得到認同與感謝,並可能在之後得到回報;相反地,善良的人也會幫助同學,然而他不會是因為計算利益所得到的結論。
這裡便會產生一個疑問:為什麼許多時候,自私的人精心計算的結果會和善良的人之行為不謀而合呢?換句話說,為什麼在多數情況下,最佳策略好像已經被「植入」普通人的行為模式中,「道德感」似乎已經在無意識之間幫我們計算出了最佳解?
這裡便會產生一個疑問:為什麼許多時候,自私的人精心計算的結果會和善良的人之行為不謀而合呢?換句話說,為什麼在多數情況下,最佳策略好像已經被「植入」普通人的行為模式中,「道德感」似乎已經在無意識之間幫我們計算出了最佳解?
2014/03/09
論理性與感性
問題與導讀
人究竟是不是理性的,理性好嗎?是否該追求理性?感性是理性之下的產物?為什麼每個人的定義都不同,誰的才是較好的定義?崇尚理性的人哪裡不好?感性會出錯,那其價值何在?為何哲學家休謨(Hume)視情感為構成完整人類本性的一部份,且勝於理性?從演化上來看,我們竟是感性的動物?感性會出錯,理性有缺陷,那麼我應該如何是好?前言
這篇共五千多字,主要是因為定義問題非常的複雜,但一理解它,便主要解決了整個問題。而整篇的重點在於理性與感性的擴大定義所產生的問題,人應該追求純粹的理性或感性則在第二部分與心物世界做連結。若沒有大量時間閱讀,建議優先參考定義部分與心物世界,結論非常精簡,亦可先讀,有不理解之處再回到本文。如果只是我感謝有提到而你根本沒興趣的人,歡迎直接跳到後記與感謝接受之。2014/02/01
Rumination
我們都學過惠更斯定理,在池塘裡丟下一顆石頭,水面會起漣漪,一圈又一圈的傳開,水是波,聲音也是波,那為什麼我們講話,在空氣中不會有一圈又一圈的漣漪呢?為什麼我喊了一聲新年快樂,你聽到的不是新年快樂~快樂~快樂~樂?(多方便)
我們壓根沒有想過這個問題,連意識到都沒有。事實上,我們學到的惠更斯定理不夠完整,池塘的表面是二維的,而空氣是三維的。擾動在偶數空間裡會產生漣漪,但在奇數空間裡只會產生單波效應,不會引發漣漪。
然而我要說的不只是這樣,這個問題你連意識到都沒有,而有些問題你卻是曾經意識到,卻忽略的。像是摩擦力為什麼和接觸面積無關?
你現在可以提出的解釋有八成都是錯的,除非你曾認真想過或查過。事實上摩擦力確實和接觸面積有關,但因為一些因素而在巨觀下會被忽略。但在之中又有一個你沒有意識到的問題,摩擦力如何產生?那些「物體的表面其實凹凸不平」的說法不完全正確,因為不能符合巨觀的摩擦力描述(加水到底是是變滑還是變粗糙?)。摩擦學(Tribology),試圖解決這個還未解決的問題。
還有許多問題像是:為什麼顏色在光譜中是排列成一直線,但又可以排列成一圈色輪,就像photoshop裡的那樣。如果真實世界是物理,那為什麼可以頭尾相連的排列?事實上我們學過視覺神經,但那根本沒屁用,大腦對於色知覺有獨特的演算法,這種演算法造就排列與扭曲圖形的方式,並且會讓人看起來非常和諧(意思就是色輪是扭曲後的色覺集合),而老鷹看到的可以是一個三維度的色球(雖然沒屁用)。
但這依然不是我要說的,我要說的是,你意識到卻忽略的問題很多,你壓根連意識到都沒有的問題更多,我們理解的世界真的是正確的嗎?我們通常這麼相信。但事實上,我們卻連抱持懷疑都很少。希望大家的懷疑可以多一點,儘管這也伴隨多一點的痛苦。我無法論證審思多一些是不是真的比較好,但你可以自己思考。沒有人喜歡受質疑(包括質疑自己),因為好的質疑會認知失調,爛的質疑會浪費時間。但如果你想,請參考認知失調系列。
我們壓根沒有想過這個問題,連意識到都沒有。事實上,我們學到的惠更斯定理不夠完整,池塘的表面是二維的,而空氣是三維的。擾動在偶數空間裡會產生漣漪,但在奇數空間裡只會產生單波效應,不會引發漣漪。
然而我要說的不只是這樣,這個問題你連意識到都沒有,而有些問題你卻是曾經意識到,卻忽略的。像是摩擦力為什麼和接觸面積無關?
你現在可以提出的解釋有八成都是錯的,除非你曾認真想過或查過。事實上摩擦力確實和接觸面積有關,但因為一些因素而在巨觀下會被忽略。但在之中又有一個你沒有意識到的問題,摩擦力如何產生?那些「物體的表面其實凹凸不平」的說法不完全正確,因為不能符合巨觀的摩擦力描述(加水到底是是變滑還是變粗糙?)。摩擦學(Tribology),試圖解決這個還未解決的問題。
還有許多問題像是:為什麼顏色在光譜中是排列成一直線,但又可以排列成一圈色輪,就像photoshop裡的那樣。如果真實世界是物理,那為什麼可以頭尾相連的排列?事實上我們學過視覺神經,但那根本沒屁用,大腦對於色知覺有獨特的演算法,這種演算法造就排列與扭曲圖形的方式,並且會讓人看起來非常和諧(意思就是色輪是扭曲後的色覺集合),而老鷹看到的可以是一個三維度的色球(雖然沒屁用)。
但這依然不是我要說的,我要說的是,你意識到卻忽略的問題很多,你壓根連意識到都沒有的問題更多,我們理解的世界真的是正確的嗎?我們通常這麼相信。但事實上,我們卻連抱持懷疑都很少。希望大家的懷疑可以多一點,儘管這也伴隨多一點的痛苦。我無法論證審思多一些是不是真的比較好,但你可以自己思考。沒有人喜歡受質疑(包括質疑自己),因為好的質疑會認知失調,爛的質疑會浪費時間。但如果你想,請參考認知失調系列。
2014/01/22
道德陰謀論:原始道德與教育
前言
此篇含有幻想虛構成分,可能偏離大眾價值觀,閱讀後可能引起不適,為本人之創作但不代表本人立場。道德陰謀論
你知道嗎?其實不道德是比較好的,你深受教育影響,教育教你要有道德,但你知道為什麼嗎?讓我們從道德的起源說起,根據霍布斯的道德起源說,在原始社會中是沒有道德的存在的,你可以想像一下這樣的世界,沒有合作關係、沒有團體、更沒有社會規範,人與人之間彼此競爭,為了食物、伴侶而殘害對方,這不利於生存。於是有人互相約定,形成了團體,他們不互相攻擊團體內的人,再將所得的資源重新分配,這些人會存活,因為他們的生存效率較高。並且這樣的組織會成長,在這之內形成的非明文規定,就是道德,團體內的人如果做出違反規範的行為,如攻擊他人、奪取資源,則會受到一定程度的懲罰,因此大家為了避免受罰,選擇遵守團體規範。漸漸的這樣的組織越來越大,可能成為部落、鄉鎮甚至國家,這之中一直存在著非明文規定的規範,也就是道德,人們一致的遵守它,這就是道德的起源。
然而,在這樣的環境下我們最該做的不是遵守道德,而是假裝遵守,實際上違反它。最理想的方式就是,我們盡可能的做出對自己最有利的舉動,破壞規則時只要不被抓到就好。舉例來說,如果在一個沒有紅綠燈的世界,這個世界所有人到了路口都會互相禮讓(道德),這造成整個社會幾乎不發生路口的車禍事件,看起來是很好的,但你這時候可以選擇違反規則,大家都禮讓時,你就不禮讓,這對你不會有什麼壞處,因為大家都禮讓你也不會發生車禍,而你可以省下最多的交通時間。但當所有人都這麼做時,就回到了沒有秩序的社會,這時每個路口都大亂,每個人所需的交通時間就變得更長。因此最好的選擇就是:盡可能的讓所有人都遵守道德(禮讓他人),而自己卻不遵守。
當我們對大家和自己的所有選擇組合做出有利程度的排序,會發現相同的結論:
大家遵守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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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不遵守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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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遵守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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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道德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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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對自身最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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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遵守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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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自身最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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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原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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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現在就是處在多數人有道德的這樣一個社會中,但多數人不知道,他其實該做的是違反道德,這我們歸功於教育的功勞,現在當我們說出可以違反道德這種話,多數人不但會認為你胡扯,還會說你根本反社會、憤世嫉俗、價值觀偏差,這也是教育的功勞。然而事實上,教育(道德教育)是場陰謀。道德(團體規範)最大化的運用是盡力讓多數人都遵守,自己在自利的情況下違反並且不被發現(或被發現但不受懲罰)。有一群人,他們就是那群不遵守的人,他們做了許多黑心(但其實很有利)的事到現在都還沒有被揭穿,他們為了避免社會秩序崩潰,他們想了一個方法讓其他人遵守道德,並且是由衷的遵守,這些人會在他人違反時罵他、聯手起來懲罰他。這個方法就是教育。
我不確定這些一開始創造教育的人還在不在,但他們的理念確實被傳承下去了,從現今社會的新聞可以發現,仍有那些為求自利違反道德的人,我們會謾罵那些被抓到的這種人,並且以他為恥,但有許多仍沒有被抓到的人,他們就是成功的道德制度下的贏家。我們可能會認為違反道德因此變成了高風險高報酬的遊戲,事實不然,他通常是高報酬,但不一定是高風險的(闖紅燈)。
你可能覺得很扯,但你應該看過一些「從小受到洗腦,脫離後完全無法相信」的電影,如絕地再生(史嘉麗喬韓森)、駭客任務(湯瑪斯安德森),你現在正處於剛脫離的狀態,會完全難以置信、但仔細思考便可以發現這是有道理的,只看你要不要相信。
我可以舉出那些已經看清這件事但被抓到的人(未被抓到的例子當然不會公諸於世,但你很容易在生活中大小事發現,如闖紅燈),你會發現它們的所作所為相當符合「低調的違反道德」,當他們被發現時,他們會盡其一切所能低調處理(因為不能讓大家發現這件事,會造成社會崩潰),且他們不會感到愧疚(因為他們做的其實是對的,但可能需要裝愧疚避免輿論攻擊),並且最重要的,他們的舉動對他們極為有利。
那麼,到底是被抓到的例子多呢,還是未被抓到的多?到底是遵守有利呢,還是不遵守且不被抓到有利?到底這是社會演化下的結果,還是是場陰謀呢?這些問題就留待各位判斷了。
2014/01/14
心物因果理論:整合Causal Cognition與Causal Process Theory的因果理論
導讀
因果關係是什麼?請先問問你自己,就算兩秒也好,你覺得什麼是因果關係?這個問題沒有想過你根本不會覺得有什麼好討論的,好死不死哲學一吵就給他吵了幾百年。也許你會說,因果關係是規律性,結果總是在原因之後發生。那麼夜晚每天都接續著白天,一次例外都沒有發生,你為什麼不會把夜晚視為白天的結果?
也許有人會說因果就是相關,相關越高就是越強的因果關係,相關到達百分之百就是絕對的因果關係,這也不對,難道我們真的能用幾個數學式子證明因果關係?甚至有人說現實世界根本沒有因果關係,它只是人為了理解世界自己創造出來的詞,是在形容那些「看起來是因果關係」的關係(Hume),多數人也沒辦法接受這種想法,因為這根本不能解釋因果概念的由來。
試想,你今天遠遠的看到一隻鳥在樹上唱歌,忽然旁邊的窗戶就破了,你難道會認為是鳥造成窗戶破了嗎?你觀望了一下,發現樹下有個小男孩手上著球棒,突然好像一切真相都明白了,你斷定窗戶就是小男孩打破的。但你親眼所見的事實上只有鳥唱歌啊,為什麼不是鳥的聲波造成窗戶破了呢?
那麼如果你現在是親眼看到球打破了窗戶,那隻鳥仍然在一旁唱歌,窗戶破的一瞬間,鳥也停止唱歌了,那我問你,為什麼不是鳥造成窗戶破的呢?你怎麼知道不是那隻鳥有神奇的魔力,一唱歌窗戶就會破呢?如果你看到一百次這樣的事情,你是不是就會開始相信:「哦,我確實遇到了一隻會把窗戶唱破的鳥。」
如果現在一顆棒球往窗戶飛來,一個外野手跳起來接住了球,那他確實是阻止了球打破窗戶。但如果現在是在這個窗戶之前,有一堵牆擋著,外野手仍舊奮力的接住了球,那他還是阻止球打破窗戶的原因嗎?如果是,他不接的話,窗戶也不會破啊!如果這回你覺得不是了,那不是很奇怪嗎,從頭到尾那堵牆只有立在那,就連輕輕碰觸到棒球也沒有,怎麼會影響你判斷呢?
什麼是因,什麼是果,要有多強的證據才能肯定?做實驗時,相關極高,我們叫做有因果;再嚴謹一點,我們使用因果檢定。日常生活中,我們判斷現實經驗是否符合過往的經驗,來決定觀察到的是否是因果關係,那麼這些到底有沒有對錯呢?一個因果理論的哲學家,被發現在別人的水裡下毒,他能夠脫罪嗎?
「那毒是我下的,但是那不是他死亡的原因啊!」哲學家。
「狗扯。」檢察官。
「你看過每次其他人下毒,喝的人都會死掉嗎?既然沒有,你如何肯定我下毒是造成他死掉的原因?如果你曾看過或聽說過幾次,那你看,我也有找到幾個例子是喝了這毒藥結果沒死的例子啊,所以這毒其實是讓他活的。」
「瞎扯。」
「那毒是造成他神經停止運作,我最多只要對這件事負責,神經運作造成了什麼,不關我的事啊!」
「胡扯。」
「如果你說間接的也算,那你怎麼能保證自己沒有間接的害死人過呢?可能你剛剛咳嗽,造成一旁的人感冒,他又傳染了給別人,然後別人死了,難道你要負責嗎?」
「......」
「如果你說是因為我意圖殺死他,而且我成功了,那麼我現在意圖使太陽下降,等等我就成功了,難道我就是太陽下山的原因嗎?」
「............」
「你說是因為如果我不下毒,他就不會死,那就更奇怪了,他不喝也不會死啊,那不是應該他才是造成自己死的原因嗎?」
「..................」
心物因果理論: 整合Causal Cognition與Causal Process Theory的因果理論
指導教授:鄧敦民 教授
作者:番茄
日期:2014年1月
關鍵字:causal process theory, causal perception, causal inference, causal reasoning
緒論
然而雖對於因果在真實世界的存有問題我們暫無定論,至少多數人同意的是因果關係確實存在於人的意識之中。但若說真正的因果只存在意識之中亦讓人無法接受,因為這無法解釋因果概念的來源[1]。因此我認為因果同時存在於人的意識中和物理世界中,所以由心理和物理的角度才足以解釋我們所期望看到的因果關係,這也是我理想中的因果模型。
因此我希望就因果理論中最符合物理描述的causal process theory著手,同時討論心理學中的causal cognition,目的是希望能理解以下幾個問題:「物理世界的因果關係」與「人所認為的因果關係」究竟是什麼?之間的關係為何?兩者是否相容或衝突?並在這樣的架構之下嘗試納入所有的因果關係,期望兩個理論可以互相補充。
以下為方便討論,由因果過程理論中所定義的因果關係稱作「物理因果關係」;而人所認為的因果關係,也就是causal cognition所產生的因果關係稱為「心理因果關係」。
Causal Process Theory
不適當的理由有二:第一,Salmon的invariant quantity在字義上不適合物理定律,物理定律所描述的守恆並非不變,而是根據某種規則運算後,其物理量的另一種形式是不變的,因此不能直接以「invariant」形容此種物理量,且物理定律的保守亦是用「conserved」一詞。第二,Salmon似乎是無法完全放棄他先前的mark-transmission的想法,invariant的概念類似於在causal process中的每一個時刻他都要是不變的(at-at theory),但事實上不是。
Definition
- 因果過程是一個物體的世界線,且物體必須是擁有[3]保守量的。(A causal process is a world line of an object that possesses a conserved quantity.)
- 因果交互作用是世界線的交叉,且必須有保守量的交換。(A causal interaction is an intersection of world lines that involves exchange of a conserved quantity.) (Dowe, 2000, p.90)
世界線 (World line)
世界線是物體穿越四維度時空的軌跡。(The world line of an object is the unique path of that object as it travels through 4-dimensional spacetime.)[4]過程 (Process)
過程是一個物體的世界線,無論這個物體有沒有保守量。(A process is the world line of an object, regardless of whether or not that object possesses conserved quantities. A process can be either causal or noncausal(pseudo).) (Dowe, 2000, p.90)保守量 (Conserved quantity)
建立在物理守恆定律之下的物理量皆稱為保守量。如能量、動量、電荷。(A conserved quantity is any quantity that is governed by a conservation law.) (Dowe, 2000, p.90)交叉 (Intersection)
兩個以上的過程在時空上的重疊。至少一個進入和離開的過程經歷保守量的變化並遵守守恆定律時就是交換(exchange),也就是真正的因果交互關係。(An intersection is simply the overlapping in spacetime of two or more processes. An exchange occurs when at least one incoming, and at least one outgoing process undergoes a change in the value of the conserved quantity. The exchange is governed by the conservation law, which guarantees that it is a genuine causal interaction. It follows that an interaction can be if the form x, y, λ, or of a more complicated form.) (Dowe, 2000, p.90)Causal Cognition
Causal learning encompasses the processes by which we learn about causal relations in the world at both the type and token levels. Causal reasoning refers to the ways in which we use those causal beliefs to make further inferences, decisions, predictions, and so on.
Causal perception consists of the relatively automatic, relatively irresistible perception of certain sequences of events as involving causation. Causal inference, on the other hand, consists of higher-level causal learning that is based largely on statistical relationships.
這兩種路徑在形成成人的causal cognition中是相輔相成的,從幼童的研究可以發現:複雜的刺激對10個月大以上的嬰兒才有反應,小於6個月大的嬰兒對簡單的刺激如啟動事件有反應(Oakes and Cohen, 1990),這符合causal perception是天生但需要發展的。Causal perception依賴視覺訊息而非高級認知(例如我們無法選擇不把啟動事件視為因果關係),這也是泛文化的(Morris and Peng, 1994)。
Causal inference則是不依賴時空線索,需觀察一系列的情況,注意可能的原因是否發生(Cheng, 1997; Cheng and Novick, 1990; Shanks, 1995)。其中學習的重點在於區分可能的原因與真實的原因及關聯的強度。這不是直接透過知覺,也不是自動的(我們不會受到一次刺激就學會,但可能會因此產生懷疑),且需要高級認知。研究推測這樣的學習過程類似於動物的制約學習,並發展出許多模型如:Rescorla-Wagner (1972) model、ΔP model (Cheng and Novick, 1990; 1992)、The causal power approach (Cheng, 1997; Novick and Cheng, 2004)、The pCI model (White ,2003a)[5]。
Causal perception versus causal inference
但當因果機制需要一些時間處理時兩者關係變得很複雜,例如按按鈕會造成三秒後燈亮,若有人按了按鈕後三秒再按,causal perception會認為是第二次造成燈亮(因為時空接近性),causal inference會認為是第一次。成人可以用物理機制的資訊遮蔽causal perception得到causal inference的結論,但7個月大的小孩不行(Schlottmann, 1999)。這是造成illusion of explanatory depth的原因:
Illusion of explanatory depth: An overestimation of their own mechanism knowledge, and difficulty accepting that their knowledge is limited in this regard. (Rozenblit and Keil, 2002)
Causal Process Theory與Causal Cognition的關係
由上例可以得知心理因果關係的判斷事實上要根據所得的資訊與推論過程而定,在資訊不完整或推論錯誤的情況下,通常仍可以判斷正確,但也很可能做出歸因謬誤(尤其人為操縱、不符合自然現象的例子特別容易欺騙觀察者)。只要給定條件,心理因果關係可以完全包含物理因果關係(圖2-1)。此條件為:
c. 資訊充足且正確的causal reasoning:使用正確的知識邏輯推理。心理因果關係符合物理因果關係的充分非必要概括條件為:
a. 不直接採信causal perception:需經過思考。在符合條件c時,心理因果關係會完全包含物理因果關係(圖2-1),此時只有三種情況:心理且物理的、心理非物理的及非物理非心理的因果關係。而當心理因果關係滿足概括條件時,其必為心理物理因果關係;未滿足概括條件時,亦有可能是心理物理因果關係,此種情況是「猜測」成真(應為「推測」,為避免與「推理」字義混淆,故以猜測替代)。
b. 不直接採信causal inference:相關是必要非充分條件。
c. 資訊充足且正確的causal reasoning:使用正確的知識邏輯推理。
不符合條件c時,心理因果關係與物理因果關係兩者獨立(圖2-2),此時有四種情況:心理且物理的、心理非物理的、非物理非心理的及物理非心理的因果關係。然而此時概括條件無法完全滿足(條件c不合),但心理因果關係仍有可能符合物理因果關係,此種情況亦是猜測成真。
舉例說明
- 符合條件c(圖2-1)
- 心理非物理因果關係:實際上是由程式驅動
- 違反條件a:觀察者知道內部有程式,但第一時間仍產生因果知覺,並直接採信。
- 違反條件b:觀察者在重複看了相同案例十次後才得知內部有程式運作。第十一次觀察者第一時間仍直接推斷有因果關係(causal inference遮蔽causal perception),並直接採信[6]。
- 非心理非物理因果關係:實際上是由程式驅動,且觀察者知情。
- 心理物理因果關係:程式未運作,確實由碰撞造成
- 符合概括條件:觀察者未直接採信causal perception或causal inference,而是經過正確的邏輯推理後認為有因果關係。
- 不符合概括條件(猜測成真)
- 違反條件a:觀察者知道內部有程式,但第一時間仍產生因果知覺,並直接採信。
- 違反條件b:觀察者在重複看了相同案例十次後才得知內部有程式運作。在第十一次觀察者第一時間仍直接推斷有因果關係(causal inference遮蔽causal perception),並直接採信。
- 不符合條件c(圖2-2)
- 心理非物理因果關係:實際上是由程式驅動
- 違反條件c的資訊充足:觀察者完全不知道其內有程式,因此認為是碰撞造成因果關係。
- 違反條件c的正確推論:觀察者知道內部有程式但不清楚其功能,並曾目睹車自行行駛,但仍推論程式只是控制導航系統而無法控制引擎,因此仍認為是碰撞造成因果關係(此例是設計成資訊已經充足,多數人可以依現有資訊判斷出程式可操控引擎)。
- 物理非心理因果關係:程式未運作,確實由碰撞造成,但觀察者以為此車有遙控功能並是受他人操縱(錯誤推論)。
- 非心理非物理因果關係:實際上是由程式驅動,觀察者以為是遙控操縱。
- 心理物理因果關係
- 不符合概括條件(猜測成真)
- 違反條件c的資訊充足:實際程式未運作,而是確實由碰撞造成,觀察者完全不知道其內有程式,因此認為是碰撞造成因果關係。
- 違反條件c的正確推論:實際程式未運作,而是確實由碰撞造成,觀察者知道內部有程式但不清楚其功能,並曾目睹車自行行駛,但仍推論程式只是控制導航系統而無法控制引擎,因此仍認為是碰撞造成因果關係(此例是設計成資訊已經充足,多數人可以依現有資訊判斷出程式可操控引擎)。
準因果(Quasi causation)
Prevention: A prevent B if A occurred an B did not, and there occurred an x such that, (P1) there is a causal interaction between A and the process due to x, and, (P2) if A had not occurred, x would have caused B. Where A and B name positive events or facts, and x is a variable ranging over events and/or facts.在Dowe提出的prevention例子中:撞桌子會使球不進洞,可以解析成「撞桌子會改變球的路徑,而球的路徑會造成球進洞,因此撞桌子造成球的路徑改變造成球不進洞」。其中「撞桌子會造成球的路徑改變」為正確推論(有其物理機制),但「球的路徑改變造成球不進洞」只屬預測,是根據先前經驗。故違反條件b。而omission的例子亦類似:不撞桌子會使球進洞,解析成「撞桌子造成路徑改變防止球進洞」,同為非物理因果關係。
Omission: Not-A quasi-caused B if B occurred and A did not, and there occurred an x such that, (O1) x caused B, and, (O2) if A had occurred then A would have prevented B by interaction with x. Where A and B name positive events/facts, and x is a variable ranging over events and/or facts, and where prevention is analysed above. (Dowe, 2001, p.221, see also 2000, ch6.4)
複雜的推理
若沙漠中的旅人的水壺被他人鑽洞和被另一人下毒,造成他渴死。此時我們可以有兩種解釋:
- 鑽洞是造成他死的原因。
- 鑽洞不是他死的原因,因為就算沒鑽洞仍會被毒死。
- 鑽洞造成沒喝水造成渴死,是正確邏輯推理,符合條件3,但不符合條件2(沒喝水造成渴死)(omission)。
- 沒鑽洞造成有喝水造成被毒死,是正確邏輯推理,符合條件3,但不符合條件2(沒鑽洞造成有喝水)(omission)。
增加公共衛生建設造成流感盛行率下降:
- 增加公衛建設造成洗手臺變多;
- 洗手臺變多造成人洗手頻率提高;
- 人洗手頻率提高造成病毒進入人體數目減少(prevention);
- 病毒進入人體數目減少造成個人發病率降低;
- 個人發病率降低造成流感盛行率下降。
可能的批評及回應
概括條件c中需要資訊充足且正確的推論,「正確的推論」意味著要正確的運用物理知識,這相當於用物理因果關係來定義心理因果關係。另外資訊充足在現實世界中似乎永遠無法達成,總是可以設想有另一未知的機制在背後操縱。我認為這是無法避免的,也因為這樣的定義關係才使得在概括條件c成立的情況下心理因果關係會包含物理因果關係,若心理因果的定義改變,那麼勢必可以找到心理非物理因果關係。但這並不表示這樣的定義是失敗的,因為人沒有比理性思考更好的分辨事實真假的判斷能力。
我們只能假設現有的資訊已經足夠充足,容許我們判斷真偽,否則我們可以質疑每一件我們所知的事,不可否認的,在觀察者之外判斷其所觀察到的因果關係的判斷者若在資訊不足的情況下,他所做的判斷也可能是錯誤的。這樣的質疑會導致我們也無法判斷判斷者是否是錯誤的,因此只能假設我們所知的便是全部所需知的。另外,判斷時只能針對封閉系統做分析,封閉系統的定義:
In nonrelativistic classical mechanics, a closed system is a physical system which doesn't exchange any matter with its surroundings, and isn't subject to any force whose source is external to the system. A closed system in classical mechanics would be considered an isolated system in thermodynamics. (Rana et al., 1991)
反現實
若現在有無法用物理定律解釋的例子,如魔法,則該如何辨別其造成的因果關係?魔法造成的因果關係仍可以用心理方面的定義判斷,惟物理定律不再適用,因此通常會認為魔法是心理非物理因果關係。但我認為在這樣的架構下無法處理非現實的例子,現今科學無法解釋的超自然現象也不適用,因為無法判斷是否符合條件c,這起因於我們(判斷者)的無知而非觀察者的無知。
註釋
[2] 雖然probabilistic theory嘗試用機率描述因果關係,但這樣的描述事實上在causal inference model中已經被提及,機率事實上是建立模型的條件,因為人能感知到的並不是能量,而是經過認知處理過後的「事件」,人只能確認事件出現與否,更進一步由經驗統計事件出現關係之間的機率,這樣的描述模型會在後文中說明。因此causal process theory是最符合物理描述的因果理論。
[3] 擁有,擁有保守量是指像性質一樣所被物體擁有的,和Aronson與Fair所形容的不同。(Possesses is to be understood in the sense of ‘instantiates.’ An object possessing a conserved quantity is an instance if a particular instantiating of a property.)
[4] 我認為這是較清楚的定義,但來自維基百科,沒有引用文獻。而Dowe的版本則是:
A world line is the collection of points in a spacetime diagram that represents the history of a object. This means that processes are represented by elongated regions, or ’worms,’ in spacetime. (Dowe, 2000, p.90)[5] ΔP model (Cheng and Novick 1990; 1992):因果強度的判斷是基於兩個機率的差異,ΔP=P(E|C)-P(E|¬C)。The causal power approach (Cheng 1997; Novick and Cheng 2004):人用未觀察到的因果力(causal power)代表世界,用可觀察到的統計來推論因果力的強度。The pCI model (White 2003a; c):人注意的是已確認的例子的比例(部分觀察到的例子是否支持所有觀察到的因果關係)。
[6] 無法確定臨界值,十次只是舉例,會使用causal inference遮蔽causal perception的練習次數因人而異。另外一個較好的例子:左手擲骰子出現1點,右手擲骰子出現6點,重複多次後皆如此以為有因果關係。
[7] 關於因果知覺產生的理論始於Michotte假設所衍生的causal detector theory,其支持人有天生的因果偵測機制,此假設的想法是因果詮釋的過程是來自接收到的訊息,也就是bottom-up processing。而與其對立的理論causal schema theory (Rips, 2011)源自causal graphical model (Tenenbaum& Griffiths, 2009),認為人的因果知覺來自長期記憶中的基模,知識和期望會影響認知,也就是top-down processing。以下就這兩個理論做比較整理。
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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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use detec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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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usal sche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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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fin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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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 is a perceptual
module (cause detector) that produces representations specifying that a
causal interaction has taken place in the observer’s visual enviro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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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representations
specifying a causal interaction are the result of (nonmodular) inferences
based on information from long-term memory (causal sche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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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mation sou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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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tom-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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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h top-down and
bottom-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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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nate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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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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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經驗影響,但不排除天生的非知覺概念 (nonperceptual concep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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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ividual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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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與成人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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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模隨知識的累積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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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olutionary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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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演化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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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動物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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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versality
|
世界性的(universal)
|
可能有文化差異
|
參考文獻
- Duen-Min Deng, (2013) 臺灣大學因果理論課程講義
- 張建妤, (2003) 因果必然性的發展
- 張欣戊, (2001) 時間與空間的接近因素對因果知覺的影響
- Lance J. Rips, (2011) Causation From Perception, Perspectives on Psychological Science.
- Charles Kemp, Noah D. Goodman & Joshua B. Tenenbaum, Learning Causal Schemata.
- Helen Beebee, Christopher Hitchcock, Peter Menzies, (2012) “The oxford handbook of causati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 Cheng, P. W. (1993). Separating causal laws from casual facts: Pressing the limits of statistical relevance. In The psychology of learning and motivation, volume 30, pages 215–264. Academic Press, San Diego.
- Rana, N.C.; P.S. Joag (1991). Classical Mechanics. p. 78.
- Landau, L.D.; E.M. Lifshitz (1976). Mechanics (third ed.). p. 8.
---20140201
布羅姆寫了一篇引人入勝的文章刊登在《大西洋月刊》裡,他就這些出於直覺的信仰鋪排了一個引人的理論。簡言之,人的大腦包含了兩大部分,等同兩部獨立的電腦執行著兩個有助理解因果律的個別程式?一個非常適合理解物理因果關係(「子彈發射,因為他扣動扳機。」)另一個適合理解社會因果關係(「他扣動扳機,因為他很生氣。」)按照布羅姆的話來講,「理解力(在兒童時期)的發展速率是不一樣的;社會理解力晚於物理面的。在史前時代,二者的演化時點不同:我們的物理理解許多物種也具備,然而我們的社會理解卻是一個較晚近的適應過程,就某些方面而言,這是人類獨有的能力。」社會體系尤其習於尋找意圖。據布羅姆的說法,超自然信仰的出現正是在社會體系試圖解釋物理現象時發生的。龍捲風的形成原因為何?社會體系堅持一再詢問這個問題:誰想要這個龍捲風——為什麼?問這個問題,你也就準備好要去尋找那個憤怒的上帝了。
Steven E. Landsburg,大哉問:為何常識會說謊,p.96-97。
---20140621
簡評 From 鄧敦民 教授
本文核心的架構在於以causal process theory為描述客觀物理世界之因果關係的假設下,企圖整合causal cognition的心理因果關係。其中,作者主張:心理因果關係能夠完全包含物理因果關係的條件是:「資訊充足且正確的causal reasoning:使用正確的知識邏輯推理。」
因為在本文的假設中,是直接假定process theory正確的描述了物理因果關係,因此文章的整體討論集中在心理因果要如何去補捉到正確的物理因果關係。這樣的設定是沒有問題的,同時也可以使得討論聚焦。不過這樣的設定也使得本文的方向是偏向心理因果的討論而非物理因果的討論。
我覺得比較大的問題會是:「什麼是正確的causal reasoning?」在本文關鍵的條件中,需要用到「正確的causal reasoning」來做為心理因果符合物理因果的要件之一。但是這樣一個概念能否完全從causal attribution的心理因果角度來定義? 如果惟一的定義是「正確的causal reasoning」就是它的reasoning是符合真正的物理因果關係,那麼這樣的條件會有「循環」的問題。(即: 要知道心理因果是否符合物理因果要先知道什麼是正確的causal reasoning; 但要知道這個又要先知道心理因果是否符合物理因果。)
其實這部份的問題也可能是知識論的問題。正確的causal reasoning應該會是我們獲得因果知識的可靠方法,但問題是我們要如何知道一個causal reasoning是否正確? 判定的方式不能只是說「描述真正物理因果的就是正確的」,因為我們還不知道哪一個才是真正的物理因果。
或許這問題不是本文需要處理的。但它確實是一個值得再思考的哲學議題。
---20140625
在導讀所提的故事中其實是法學內的因果關係,而法學的因果關係強調「需取得確切的心證」,而非理論上的證明。理論部分又有:條件因果關係、相當因果關係、流行病學因果關係。
相當因果關係中的狹義相當性包括:第三人介入、被害人介入、行為人介入。如故事內所提,他不喝就會死,意為被害人有介入之能力;咳嗽造成他人死亡,為第三人介入之疑慮;因果鏈(加害者、毒、受害者) 之存在,有行為人介入之疑慮。
詳細資訊請參考:因果關係(法律)及相當因果關係。
2013/10/05
生命的本質與自由意志
首先是自由意志(Free will)的定義:人們依照其擁有的條件去決定是否做一件事情的能力。
那腦中的電流是如何出現的,換句話說,誰或什麼決定這個決定者(電流)在這個時間出現在這個位置?
人腦是個幾乎無法預測的混沌系統,幾乎無法預測的說法是因為隱變數過多,多到成功預測的機率過低。舉例來說,擲骰子是純粹的物理現象,但我們仍無法預測會擲出的點數,但如果能掌握空氣中所有的氣流、人的呼吸的影響、接觸點的凹凸程度及骰子的轉動方式,我們就應該能預測出擲出的點數,這些氣流等,就是隱變數,相同的例子如大氣系統。而人腦就是這樣一個系統,我們以現在的科技完全無法預測。
但以上述骰子的例子為例,是什麼決定接觸點等隱變數呢?
追根究底,其實會是機率。假如我們成功找到上述所說的所有隱變數的函數,也就是可完全預測上述變數時,在骰子擲出要落地的前一瞬間,如果骰子內的某顆或某幾顆或全部電子微微偏了某一邊,那落地點就不同了,所產生的結果也完全不同了,但我們明明已經掌握所有隱變數(除了電子分佈之外),因此最後的決定因素會變成是電子的機率密度函數,但換個角度想,剛剛提到空氣氣流等等的隱變數,不也是由一大堆電子的機率密度函數組成嗎,而電子又是由垮克組成,垮克又由弦組成,而弦本身就也只是機率波,因此可以發現,事實上所有事物,不管是不是隱函數都是由機率所構成的。
相同道理,回到人腦中,腦中的電流產生是因為機率,所以人的決定事實上也只是機率性的決定。
假如今天我們認為生命要能自己決定事情,存在才有意義,是的,那生命就沒意義了。
假如我們認為生命是可以維持存在(存活與繁衍),那麼生命仍有意義。
但今天生命作出的決定是由機率決定,換句話說,如果我現在以機率決定我要不要自殺,那麼也可以說成是機率在決定我是不是能存活,這樣的生命的意義是什麼呢?我認為,在意義之外,生命只要有存在的可能性就算是有意義了,因為生命的本質就只是存在。
事實上所有物質的本質都是存在。
生命只是依照一些最基本的規則產生出來的「現象」,而在現實世界中唯一的規則就是 「持續存在」,能滿足這條規則的就會變成我們現在所看到的物體,會自行變化的物體我們就叫生命。而根據這條規則衍生出一些為了持續存在而產生的現象,如繁衍,因為我們不把一顆石頭持續存在那裡叫做生命,所以一顆會自動繁衍的石頭就叫生命,為了持續存在,我們又產生了覓食,因為這樣能更快地繁衍,然後又產生了競爭,最後出現思考,這一切都只是為了持續存在,但本質上我們和一顆石頭是一樣的:持續存在著。
如果一切事物的本質不是機率,換句話說,弦論是錯的或不是最基本的理論,那決定我們的就不是機率了,是另一個還未知的東西,但本質應該會和機率很像,畢竟機率只是一個概念。
其實我根本不在乎生命有沒有意義,因為機率決定我的意志,有沒有意義根本沒有關係,我仍然存在,大概是因為我認為意義就是存在吧。
持續存在不意味永久存在,存在時間極短也叫存在,如半週期極短的元素我們可以說他曾經存在,所以完備的說法應該是盡量的持續存在而不是保持持續存在。這大概就是人想長生不死最根本的由來吧。
有些人可能覺得這種想法或這種解釋方式很悲觀,我覺得無所謂,因為是機率讓你覺得很悲觀而已,總是有機率讓這種悲觀的想法出現。
靈感來源實在太久了,所以很難整理出參考資料。印象最深的大概是和我相同想法的Discovery節目:史蒂芬霍金之大設計:The meaning of life。
Conway's game of life 3D版:
額外補充:Neuroscience vs philosophy: taking aim at free will。
這種思考邏輯可能會遭到如演化論觀點般的強烈抨擊:就算能解釋本質,你完全無法解釋過程。是的,但是我不在乎,我的目的一開始就只是解釋本質。
感謝 阿光問我對於自由意志的立場,我才想到可以打這篇文。
---20131008
Game of life 3D Minecraft版。
---20140215
我在前文的用語是「存在」,而現在發現有「穩定」這樣的說法。哪一個比較好我無法肯定,但似乎在闡述的目標上有一些區別。「穩定」使物質(包括生命)可能發生改變,這是一種「朝向穩定」的傾向;但「存在」則沒有指涉到這件事。而「存在」可能產生的問題則是:有許多存在時間極短,曇花一現的事物,這似乎不是生命,或物質的特徵,至少看起來很怪。如果他長到我們足以觀察,我們通常會給它名稱,但隨著知識的增長,我們能觀察到的事物便多,漸漸也能接受那些存在極短的事物的本質(我們都同意半衰期再短的元素,都是元素的一種)。
而這樣看來,「穩定」好像是更好的規則,但它也有問題,不穩定的事物仍然存在,可能他只是數量更少,存在時間更短。因此我們該這麼理解:「朝向穩定」是一種規律,「已經穩定」則是它存在時間的關鍵因素。
但如果回到生命的本質(或廣義的說,物質的本質),我們不確定穩定和存在哪一個形容會更受到歡迎,這或許會變成詞彙上的問題。但這麼說應該會沒有問題:改變的方向是朝向穩定,這是一個大方向的原則,但這不意味著不穩定會不存在,因此存在是更基本的規則。(我並無刻意區分高下或層次上的差別,在這個問題上我感到有些語言上的匱乏。)
而在引文內提到的穩定者生存也是以大方向的觀察為尺度得到的結論,這裡的穩定者擁有了很多我們常見的生物特徵,如複製能力高、壽命長、複製正確率高。而這些便是達爾文口中的最適者,但他們的本質仍然是存在。
---20150412
推薦閱讀:【神經與哲學】我們有自由意志嗎?
在文中提到一個有趣的例子:
人是如何做決定的 ?
我們以為決定是自己做出的,但其實決定是腦中的某些特定電流,實驗顯示,進行開顱實驗並給予電流刺激使個體作出行為(如眨眼),個體會以為是自己做出的決定。那腦中的電流是如何出現的,換句話說,誰或什麼決定這個決定者(電流)在這個時間出現在這個位置?
人腦是個幾乎無法預測的混沌系統,幾乎無法預測的說法是因為隱變數過多,多到成功預測的機率過低。舉例來說,擲骰子是純粹的物理現象,但我們仍無法預測會擲出的點數,但如果能掌握空氣中所有的氣流、人的呼吸的影響、接觸點的凹凸程度及骰子的轉動方式,我們就應該能預測出擲出的點數,這些氣流等,就是隱變數,相同的例子如大氣系統。而人腦就是這樣一個系統,我們以現在的科技完全無法預測。
但以上述骰子的例子為例,是什麼決定接觸點等隱變數呢?
追根究底,其實會是機率。假如我們成功找到上述所說的所有隱變數的函數,也就是可完全預測上述變數時,在骰子擲出要落地的前一瞬間,如果骰子內的某顆或某幾顆或全部電子微微偏了某一邊,那落地點就不同了,所產生的結果也完全不同了,但我們明明已經掌握所有隱變數(除了電子分佈之外),因此最後的決定因素會變成是電子的機率密度函數,但換個角度想,剛剛提到空氣氣流等等的隱變數,不也是由一大堆電子的機率密度函數組成嗎,而電子又是由垮克組成,垮克又由弦組成,而弦本身就也只是機率波,因此可以發現,事實上所有事物,不管是不是隱函數都是由機率所構成的。
相同道理,回到人腦中,腦中的電流產生是因為機率,所以人的決定事實上也只是機率性的決定。
既然這樣,那生命到底有沒有意義?
這個問題要視意義的定義才能解釋。假如今天我們認為生命要能自己決定事情,存在才有意義,是的,那生命就沒意義了。
假如我們認為生命是可以維持存在(存活與繁衍),那麼生命仍有意義。
但今天生命作出的決定是由機率決定,換句話說,如果我現在以機率決定我要不要自殺,那麼也可以說成是機率在決定我是不是能存活,這樣的生命的意義是什麼呢?我認為,在意義之外,生命只要有存在的可能性就算是有意義了,因為生命的本質就只是存在。
為什麼生命的本質是存在?
建議參考Conway's game of life:事實上所有物質的本質都是存在。
生命只是依照一些最基本的規則產生出來的「現象」,而在現實世界中唯一的規則就是 「持續存在」,能滿足這條規則的就會變成我們現在所看到的物體,會自行變化的物體我們就叫生命。而根據這條規則衍生出一些為了持續存在而產生的現象,如繁衍,因為我們不把一顆石頭持續存在那裡叫做生命,所以一顆會自動繁衍的石頭就叫生命,為了持續存在,我們又產生了覓食,因為這樣能更快地繁衍,然後又產生了競爭,最後出現思考,這一切都只是為了持續存在,但本質上我們和一顆石頭是一樣的:持續存在著。
後記
這些都是我很久以前就想完的問題,每次想這些結論也都一樣。如果一切事物的本質不是機率,換句話說,弦論是錯的或不是最基本的理論,那決定我們的就不是機率了,是另一個還未知的東西,但本質應該會和機率很像,畢竟機率只是一個概念。
其實我根本不在乎生命有沒有意義,因為機率決定我的意志,有沒有意義根本沒有關係,我仍然存在,大概是因為我認為意義就是存在吧。
持續存在不意味永久存在,存在時間極短也叫存在,如半週期極短的元素我們可以說他曾經存在,所以完備的說法應該是盡量的持續存在而不是保持持續存在。這大概就是人想長生不死最根本的由來吧。
有些人可能覺得這種想法或這種解釋方式很悲觀,我覺得無所謂,因為是機率讓你覺得很悲觀而已,總是有機率讓這種悲觀的想法出現。
靈感來源實在太久了,所以很難整理出參考資料。印象最深的大概是和我相同想法的Discovery節目:史蒂芬霍金之大設計:The meaning of life。
Conway's game of life 3D版:
這種思考邏輯可能會遭到如演化論觀點般的強烈抨擊:就算能解釋本質,你完全無法解釋過程。是的,但是我不在乎,我的目的一開始就只是解釋本質。
感謝 阿光問我對於自由意志的立場,我才想到可以打這篇文。
---20131008
Game of life 3D Minecraft版。
---20140215
達爾文的最適者生存,實際上只是穩定者生存這個常規的特別情況。宇宙間充滿了穩定的事物。穩定的事物是多數原子形成的集合,他通常呈現恆久的狀態,或普遍到有個人盡皆知的名字。 --- Richard Dawkins,自私的基因,p.22。註:十分推薦閱讀此本著作。其內引用Jacques Monod:「演化理論另一個有趣的地方是,每一個人都認為自己很瞭解它!」
我在前文的用語是「存在」,而現在發現有「穩定」這樣的說法。哪一個比較好我無法肯定,但似乎在闡述的目標上有一些區別。「穩定」使物質(包括生命)可能發生改變,這是一種「朝向穩定」的傾向;但「存在」則沒有指涉到這件事。而「存在」可能產生的問題則是:有許多存在時間極短,曇花一現的事物,這似乎不是生命,或物質的特徵,至少看起來很怪。如果他長到我們足以觀察,我們通常會給它名稱,但隨著知識的增長,我們能觀察到的事物便多,漸漸也能接受那些存在極短的事物的本質(我們都同意半衰期再短的元素,都是元素的一種)。
而這樣看來,「穩定」好像是更好的規則,但它也有問題,不穩定的事物仍然存在,可能他只是數量更少,存在時間更短。因此我們該這麼理解:「朝向穩定」是一種規律,「已經穩定」則是它存在時間的關鍵因素。
但如果回到生命的本質(或廣義的說,物質的本質),我們不確定穩定和存在哪一個形容會更受到歡迎,這或許會變成詞彙上的問題。但這麼說應該會沒有問題:改變的方向是朝向穩定,這是一個大方向的原則,但這不意味著不穩定會不存在,因此存在是更基本的規則。(我並無刻意區分高下或層次上的差別,在這個問題上我感到有些語言上的匱乏。)
而在引文內提到的穩定者生存也是以大方向的觀察為尺度得到的結論,這裡的穩定者擁有了很多我們常見的生物特徵,如複製能力高、壽命長、複製正確率高。而這些便是達爾文口中的最適者,但他們的本質仍然是存在。
---20150412
推薦閱讀:【神經與哲學】我們有自由意志嗎?
在文中提到一個有趣的例子:
以大腸桿菌移動的模式為例,大腸桿菌有條可以繞著縱軸,雙向旋轉的鞭毛,往一邊旋轉時可讓細菌向前移動,往另一邊旋轉時則會讓細菌隨機翻滾,好讓它最後面對一個新的方向,準備進行下一階段向前的移動。這種「隨機走勢」可以透過感官受器進行調節,讓細菌得以找到食物,以及適宜生存的溫度。什麼隨機?什麼又是自主?自由意志什麼時候存在?多少自主性算有自由意志?
2010/03/07
靜止時空
在許多小說、漫畫、卡通中,出現過的---時間靜止或類似的裝置,曾在每個人心中,擁有無限的幻想,在我的心中,也曾經擁有那麼一點奢望,想要控制時空。
時空?為什麼「靜止時間」與「靜止時空」總是同時出現?
此文醞釀了許久,但基於依據背景十分冷門而遲遲沒有發表,不過我還是決定分享出來,希望可以激發出其他想法。
這是來自一本書的靈感,雖然只是一小部份的概念,還是十分的重要。
反空間論-蕭瑞麟著,白象出版社。
在前文「時間點線面」與「宇宙三次方理論」中已經出現過類似的想法,在這裡為了表達完整,必須重新定義與解釋:
1.以最簡單的方式來解釋,各位可以想像,空間是個三維座標系統,而這個龐大的座標系統,在一個一維的時間軸上不斷向前(未來)移動,這是最簡單的形容方式,僅供參考。
2.正確的解釋,則是沒有時間此一東西,純粹是「空間的變化」,沒錯,人們為了表達空間的變化,而創造出「時間」這個詞,並不是為「時間」命名。
舉例來說,速度是位置的變化量,對應到的是時間,因此是x/t,即為位移/時間,而位移又等於位置的變化。若要以類似說法表示,則可以說成時間是空間的變化,但空間的變化暫時無法表示,因此僅出現了時間這個單位。
空間在流動,可以參考「反空間論」中的說法:空間的流失與增加,造成了時間與能量(能量部分暫不討論)。
因此,沒錯,簡單來說,時間僅是空間在變化而產生的。
這時候,相信各位很好理解,為什麼「時間」與「時空」總是並存著出現的了。
可以猜想,我是要依據這個理論,來解釋如何暫停時空。
對,非常簡單,白話來說,只要將空間的變化停止,時間理論上,理所當然的是停止了。
讓我們想像一下,如果你可以看到一個空間,完整而獨立不受任何其他因素干擾的空間,而你可以注視它、觀察它的變化,那你便可以清楚看到空間再改變,時間正在向前移動。
這時候,如果他停止了變化,你看起來是不是就像時間靜止了呢?
沒錯,停止時間的理論就是藉由這個想像產生的,接下來是證明:
根據「時間的變化是空間的變化」,可以得到「時間的停止便是空間的停滯」,
因此「空間不變即為時間不動」→「只要使空間完全不動,便是使時間停止」。
x表示空間的變化,t1、t2為時間點
=>│t2-t1│=△x (時間差等於空間變化的變化量)
if x=0 (空間無變化)
→△x=0 (空間變化的變化量等於零)
=>│t2-t1│=0
=>t1=t2 (時間點不變(靜止),得證)。
在這個理論下,我想像出最簡單最原始的時間停止的模型,便是讓所有能量消失,這邊不探討達到的可能性,純粹理論部分:
將某空間中能量完全去掉,包括:oK,無動能,無位能,無帶電量,無磁場...等等。
則完全沒有能量足以使空間產生變化,那麼,時間便停止了。
當然,這個方法還是有缺陷不足之處,我是指去掉能量停止時間的方法,這邊就暫且不提。
本文僅為純理論,請不要用現實生活中總總達到的可能性與因素來批判或驗證,理論部分歡迎大家提出看法,而如何讓它成真,又是另一回事了...
---20100831補充
在維基百科的「時空」內看到一段話:「空間是存在的必然形式。 時間是存在的表現形式。 空間+時間=運動」。
與本文相呼應,也就是空間去掉了時間就沒有運動,相對來想,空間去掉了運動也沒有了時間(或是說時間沒了意義)。
時空?為什麼「靜止時間」與「靜止時空」總是同時出現?
此文醞釀了許久,但基於依據背景十分冷門而遲遲沒有發表,不過我還是決定分享出來,希望可以激發出其他想法。
這是來自一本書的靈感,雖然只是一小部份的概念,還是十分的重要。
反空間論-蕭瑞麟著,白象出版社。
在前文「時間點線面」與「宇宙三次方理論」中已經出現過類似的想法,在這裡為了表達完整,必須重新定義與解釋:
1.以最簡單的方式來解釋,各位可以想像,空間是個三維座標系統,而這個龐大的座標系統,在一個一維的時間軸上不斷向前(未來)移動,這是最簡單的形容方式,僅供參考。
2.正確的解釋,則是沒有時間此一東西,純粹是「空間的變化」,沒錯,人們為了表達空間的變化,而創造出「時間」這個詞,並不是為「時間」命名。
舉例來說,速度是位置的變化量,對應到的是時間,因此是x/t,即為位移/時間,而位移又等於位置的變化。若要以類似說法表示,則可以說成時間是空間的變化,但空間的變化暫時無法表示,因此僅出現了時間這個單位。
空間在流動,可以參考「反空間論」中的說法:空間的流失與增加,造成了時間與能量(能量部分暫不討論)。
因此,沒錯,簡單來說,時間僅是空間在變化而產生的。
這時候,相信各位很好理解,為什麼「時間」與「時空」總是並存著出現的了。
可以猜想,我是要依據這個理論,來解釋如何暫停時空。
對,非常簡單,白話來說,只要將空間的變化停止,時間理論上,理所當然的是停止了。
讓我們想像一下,如果你可以看到一個空間,完整而獨立不受任何其他因素干擾的空間,而你可以注視它、觀察它的變化,那你便可以清楚看到空間再改變,時間正在向前移動。
這時候,如果他停止了變化,你看起來是不是就像時間靜止了呢?
沒錯,停止時間的理論就是藉由這個想像產生的,接下來是證明:
根據「時間的變化是空間的變化」,可以得到「時間的停止便是空間的停滯」,
因此「空間不變即為時間不動」→「只要使空間完全不動,便是使時間停止」。
x表示空間的變化,t1、t2為時間點
=>│t2-t1│=△x (時間差等於空間變化的變化量)
if x=0 (空間無變化)
→△x=0 (空間變化的變化量等於零)
=>│t2-t1│=0
=>t1=t2 (時間點不變(靜止),得證)。
在這個理論下,我想像出最簡單最原始的時間停止的模型,便是讓所有能量消失,這邊不探討達到的可能性,純粹理論部分:
將某空間中能量完全去掉,包括:oK,無動能,無位能,無帶電量,無磁場...等等。
則完全沒有能量足以使空間產生變化,那麼,時間便停止了。
當然,這個方法還是有缺陷不足之處,我是指去掉能量停止時間的方法,這邊就暫且不提。
本文僅為純理論,請不要用現實生活中總總達到的可能性與因素來批判或驗證,理論部分歡迎大家提出看法,而如何讓它成真,又是另一回事了...
---20100831補充
在維基百科的「時空」內看到一段話:「空間是存在的必然形式。 時間是存在的表現形式。 空間+時間=運動」。
與本文相呼應,也就是空間去掉了時間就沒有運動,相對來想,空間去掉了運動也沒有了時間(或是說時間沒了意義)。
2009/12/08
意義與定義之定義與意義
延續上篇「無意義本身有意義」,此篇目的為討論意義本身之定義以及意義之意義
定義部分:
「意義」的定義:解釋、意思。
「解釋」的定義:解說或註解文字、對事理的分析說明(與意義較不相關)。
「意思」的定義:意旨(偏向文學上概念)、思想(偏向哲學上概念)、理念(在此解釋不恰當)、敬意(不恰當)、趣味(不恰當)、意義(與意思相同 不予採用)
因此「意義」的定義大約為:解說文字(詞)、近似文學上的意旨、近似哲學上的思想。
「定義」的定義:對於事物所設立的正確解釋或規以肯定的界說。
定義部份到此結束,當然也可以提出「事物」、「設立」、「解釋」、「肯定」等等定義,但這與本文之意義不合在此不予討論。
無意義本身之意義在前文「無意義本身有意義」已討論過,意義本身之定義也在定義部分加以解釋清楚,則意義之意義也可以定義之意義來解釋。
附帶概念性一提:在討論定義的部分時眾人皆只能約略的語詞加以解釋,難免會有些許偏差是無法趨近完美的,因最能完美解釋原詞之定義之詞即為原詞本身,在便是原詞存在之意義。
此概念在「所有名詞皆為代名詞」一文中已有類似的解釋,只為加以延伸更平易近人。
定義部分:
「意義」的定義:解釋、意思。
「解釋」的定義:解說或註解文字、對事理的分析說明(與意義較不相關)。
「意思」的定義:意旨(偏向文學上概念)、思想(偏向哲學上概念)、理念(在此解釋不恰當)、敬意(不恰當)、趣味(不恰當)、意義(與意思相同 不予採用)
因此「意義」的定義大約為:解說文字(詞)、近似文學上的意旨、近似哲學上的思想。
「定義」的定義:對於事物所設立的正確解釋或規以肯定的界說。
定義部份到此結束,當然也可以提出「事物」、「設立」、「解釋」、「肯定」等等定義,但這與本文之意義不合在此不予討論。
無意義本身之意義在前文「無意義本身有意義」已討論過,意義本身之定義也在定義部分加以解釋清楚,則意義之意義也可以定義之意義來解釋。
附帶概念性一提:在討論定義的部分時眾人皆只能約略的語詞加以解釋,難免會有些許偏差是無法趨近完美的,因最能完美解釋原詞之定義之詞即為原詞本身,在便是原詞存在之意義。
此概念在「所有名詞皆為代名詞」一文中已有類似的解釋,只為加以延伸更平易近人。
無意義本身有意義
在數學上存在著許多無意義的式子,讓我先舉幾個例子:
1.分母為零:0/0
2.極限值無限大:lim2^n=無限大
3.點座標微分:折線圖頂點斜率
4.對數底數為一:log11
5.0^0 等等
這篇文章的目的不在證明為何無意義,而是在推翻無意義(或以另一種角度解釋之)。
有一種說法,請先做為參考:
「凡是存在於世界上之事物必有其存在價值,故有意義。」
但此說法存在一些小小的弊端,不過卻很容易被大多數人認同,因此純粹提出作為參考。
另一種說法,若是我們在討論後,發現一個事物是沒有意義的,那我們的討論是否也是無意義的呢?大部分的人都認為不是這樣,因為我們討論出一件事物的意義價值(判斷有無意義的名詞),所以討論也應該是有意義的。但以此種說法為依據,這件所謂「無意義」的事物存在讓我們討論,並得到結論為無意義,那他本身不是應該有意義嗎?再換一種說法,這件事物的意義即為讓人們討論出他是否為無意義(當然得到是否為無意義的結果本身已不重要)。
接下來或許有人會提出,那麼以意義探討本身意義一詞之意義是有意義的嗎,或等等看似饒舌實則意義非凡之不平凡語句,這就牽涉到定義的部分了,請看後文「意義與定義之定義與意義」
1.分母為零:0/0
2.極限值無限大:lim2^n=無限大
3.點座標微分:折線圖頂點斜率
4.對數底數為一:log11
5.0^0 等等
這篇文章的目的不在證明為何無意義,而是在推翻無意義(或以另一種角度解釋之)。
有一種說法,請先做為參考:
「凡是存在於世界上之事物必有其存在價值,故有意義。」
但此說法存在一些小小的弊端,不過卻很容易被大多數人認同,因此純粹提出作為參考。
另一種說法,若是我們在討論後,發現一個事物是沒有意義的,那我們的討論是否也是無意義的呢?大部分的人都認為不是這樣,因為我們討論出一件事物的意義價值(判斷有無意義的名詞),所以討論也應該是有意義的。但以此種說法為依據,這件所謂「無意義」的事物存在讓我們討論,並得到結論為無意義,那他本身不是應該有意義嗎?再換一種說法,這件事物的意義即為讓人們討論出他是否為無意義(當然得到是否為無意義的結果本身已不重要)。
接下來或許有人會提出,那麼以意義探討本身意義一詞之意義是有意義的嗎,或等等看似饒舌實則意義非凡之不平凡語句,這就牽涉到定義的部分了,請看後文「意義與定義之定義與意義」
2009/10/02
大雄需要/不需要小叮噹之詭辯稿
辯題:「大雄需要/不需要小叮噹」。
賽制:奧瑞岡三三三制。
壹、首先,名詞解釋:
時空悖論:又稱「祖父悖論」簡單白話解釋為你不能回到過去殺掉自己的祖父,詳見後參考處。
宿命論:命運無法被改變是早已決定好的,基本上與時空悖論相近。
貳、「反方」(不需要)詭辯術
利用時間軸及時空悖論加上宿命論的概念



勝。
叁、「正方」辯論稿,'表對方反駁 ''表反駁對方反駁
1.作者定義觀點:
藤子·F·不二雄已經將大雄定義為需要哆啦A夢的人,而哆啦A夢即為被需要者。
若大雄不需要哆啦A夢則哆啦A夢就沒有存在的意義,因為哆啦A夢的出現本來就是為了被需要,作者為了使漫畫完整而製造出哆啦A夢這個角色被大雄需要。
根據維基百科「哆啦A夢角色列表」中哆啦A夢的定義中提到「為了改變大雄命運而來。」
「哆啦A夢百科」提到其正式的職業名稱為「特定意志薄弱兒童監視指導員」,所以其實大雄就是所謂「意志薄弱兒童」,而這也證明了哆啦A夢是為了大雄而存在。
' 無法證明作者定義。
'' 若作者定義出其他與原意義不同的定義,則此部片哆啦A夢就沒有存在價值,且在哆啦A夢角色列表中的定義已經提到是為了改變大雄命運而來的,換言之,哆啦A夢是因大雄而存在。
2.根據結局與需要之定義:
定義"需要",根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需要的定義為:
1.必須。(不夠完整)
2.心理學上指當個體感受缺乏時所產生的內在心理狀態。包括生理上的需要,如飢、渴,以及心理上的需要,如孤獨、寂寞。(生理+心理) (以此為憑)
3.經濟學上指在一定時間、一定市場,依一定價格而獲得滿足的商品量。對商品不僅能購買,而且願意購買。(經濟學無關)
再補充更完整:任一時刻產生需要即為需要。(任何一瞬間而非所有時間)
根據維基百科中「哆啦A夢最終回」中的三種正式版結局,有一種結局不完整且有矛盾故不討論,其中兩種共同點皆為大雄並不希望哆啦A夢離開,因此確定大雄其實是需要哆啦A夢的,這也符合需要的定義。
又根據需要的定義,再最後一集中確定大雄產生需要哆啦A夢,所以可以推論大雄需要哆啦A夢成立。
' 引用「哆啦A夢最終回」中,「有三個正式版本,但皆隨著連載劇情的發展而轉為非正式結局。」
「後來作者去世前表明《哆啦A夢》沒有實質上結局,並隨著過世而結束連載,現今仍以動畫的形式延續《哆啦A夢》的故事。」
3.時空悖論:
哆啦A夢由未來回到過去,因兩人有相遇並共同生活,所以時間軸產生重疊,也就是同一條時間軸,因此若少了哆啦A夢則此時間軸消失,所以證明大雄是需要哆啦A夢來完成未來的。(此情況特殊,在此宿命論與時空悖論相牴觸)




' 宿命論,大雄並不需要哆啦A夢來完成未來,因為歷史並不會改變,可能會產生其他替代方案來取代哆啦A夢,兩條時間軸互不相干,就算失去哆啦A夢這條時間軸也不會影響到大雄的時間軸的發展。
'' 故事中可改變歷史,根據某集,大雄坐時光機到未來製作出化石,証明在故事中歷史是可改變的,故宿命論在劇情中並不成立。
肆、必不敗之詭辯術之題目缺陷之鑽牛角尖:(注意:為"必不敗"而非"必勝")
1976年小叮噹遇見大雄
1997小叮噹改名為哆啦A某夢
2123小叮噹誕生
事實上,1997年後所畫的動畫都已稱作哆啦A夢因此與辯題「大雄需不需要"小叮噹"」不符,故所有提出論點有引用到動畫及電影情節者皆稱為無根據。
伍、恐怖資料之參考文獻
維基百科:
哆啦A夢
哆啦A夢道具列表
哆啦A夢角色列表
哆啦A夢最終回
2112年哆啦A夢的誕生
哆啦A夢 (漫畫角色)
哆啦A夢百科
藤子不二雄
祖父悖論
時間旅行
宿命論
哆啦A夢結局資料
哆啦A夢改名資料
2008/02/08 「大型強子對撞機」將在日內瓦啟用 相關新聞
請自行觀賞。
賽制:奧瑞岡三三三制。
壹、首先,名詞解釋:
時空悖論:又稱「祖父悖論」簡單白話解釋為你不能回到過去殺掉自己的祖父,詳見後參考處。
宿命論:命運無法被改變是早已決定好的,基本上與時空悖論相近。
貳、「反方」(不需要)詭辯術
利用時間軸及時空悖論加上宿命論的概念
勝。
叁、「正方」辯論稿,'表對方反駁 ''表反駁對方反駁
1.作者定義觀點:
藤子·F·不二雄已經將大雄定義為需要哆啦A夢的人,而哆啦A夢即為被需要者。
若大雄不需要哆啦A夢則哆啦A夢就沒有存在的意義,因為哆啦A夢的出現本來就是為了被需要,作者為了使漫畫完整而製造出哆啦A夢這個角色被大雄需要。
根據維基百科「哆啦A夢角色列表」中哆啦A夢的定義中提到「為了改變大雄命運而來。」
「哆啦A夢百科」提到其正式的職業名稱為「特定意志薄弱兒童監視指導員」,所以其實大雄就是所謂「意志薄弱兒童」,而這也證明了哆啦A夢是為了大雄而存在。
' 無法證明作者定義。
'' 若作者定義出其他與原意義不同的定義,則此部片哆啦A夢就沒有存在價值,且在哆啦A夢角色列表中的定義已經提到是為了改變大雄命運而來的,換言之,哆啦A夢是因大雄而存在。
2.根據結局與需要之定義:
定義"需要",根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需要的定義為:
1.必須。(不夠完整)
2.心理學上指當個體感受缺乏時所產生的內在心理狀態。包括生理上的需要,如飢、渴,以及心理上的需要,如孤獨、寂寞。(生理+心理) (以此為憑)
3.經濟學上指在一定時間、一定市場,依一定價格而獲得滿足的商品量。對商品不僅能購買,而且願意購買。(經濟學無關)
再補充更完整:任一時刻產生需要即為需要。(任何一瞬間而非所有時間)
根據維基百科中「哆啦A夢最終回」中的三種正式版結局,有一種結局不完整且有矛盾故不討論,其中兩種共同點皆為大雄並不希望哆啦A夢離開,因此確定大雄其實是需要哆啦A夢的,這也符合需要的定義。
又根據需要的定義,再最後一集中確定大雄產生需要哆啦A夢,所以可以推論大雄需要哆啦A夢成立。
' 引用「哆啦A夢最終回」中,「有三個正式版本,但皆隨著連載劇情的發展而轉為非正式結局。」
「後來作者去世前表明《哆啦A夢》沒有實質上結局,並隨著過世而結束連載,現今仍以動畫的形式延續《哆啦A夢》的故事。」
3.時空悖論:
哆啦A夢由未來回到過去,因兩人有相遇並共同生活,所以時間軸產生重疊,也就是同一條時間軸,因此若少了哆啦A夢則此時間軸消失,所以證明大雄是需要哆啦A夢來完成未來的。(此情況特殊,在此宿命論與時空悖論相牴觸)
' 宿命論,大雄並不需要哆啦A夢來完成未來,因為歷史並不會改變,可能會產生其他替代方案來取代哆啦A夢,兩條時間軸互不相干,就算失去哆啦A夢這條時間軸也不會影響到大雄的時間軸的發展。
'' 故事中可改變歷史,根據某集,大雄坐時光機到未來製作出化石,証明在故事中歷史是可改變的,故宿命論在劇情中並不成立。
肆、必不敗之詭辯術之題目缺陷之鑽牛角尖:(注意:為"必不敗"而非"必勝")
1976年小叮噹遇見大雄
1997小叮噹改名為哆啦A某夢
2123小叮噹誕生
事實上,1997年後所畫的動畫都已稱作哆啦A夢因此與辯題「大雄需不需要"小叮噹"」不符,故所有提出論點有引用到動畫及電影情節者皆稱為無根據。
伍、恐怖資料之參考文獻
維基百科:
哆啦A夢
哆啦A夢道具列表
哆啦A夢角色列表
哆啦A夢最終回
2112年哆啦A夢的誕生
哆啦A夢 (漫畫角色)
哆啦A夢百科
藤子不二雄
祖父悖論
時間旅行
宿命論
哆啦A夢結局資料
哆啦A夢改名資料
2008/02/08 「大型強子對撞機」將在日內瓦啟用 相關新聞
請自行觀賞。
2009/08/06
無靈魂論
因為萬物皆由原子構成,包括生命,那麼如果將適當的原子組合起來,理論上似乎是可復原出生命,那麼所得到的應該是死人還是活人呢?
個人認為,應該是死人,因為在還沒注入能量以前這只是靈魂論者所稱的「軀殼」,但是若將能量注入(這裡不討論以何種形式注入,或許是ATP或電流或任何形式),此軀殼就成了活生生的生物了,就靈魂論來說生命的組成是軀殼與靈魂,那難道注入的能量是靈魂嗎?不,所以很明顯的,並沒有所謂的靈魂(不將靈魂定義為能量的話)。
我試著用反證法來表達:假設靈魂論成立,則生命分為軀殼及靈魂,根據原子不滅定律,軀殼必定可以人造的手法做出(假設人類能力所及),做出的軀殼必定得加入能量(任何形式)才能成為生命,但因能量不等於靈魂,所以證明並沒有靈魂存在。'
---22:00
突然想到,學長口中所說的「高密度能量體」,再打的時候竟然沒想到。
如果靈魂是高密度能量體,那麼也就是能量?若是能量那也不是不可能,只剩一種選擇,靈魂是極強的能量能讓軀殼產生生命。
因此結論應該是,「實際上並沒有靈魂」或「靈魂即能量的一種形式」,何者?請大家發表一下意見...
---20140203
死後有來生嗎?
當有人問:「你相信有來生嗎?」他的意思不是字面上的意思,而是:「假如你星期天死了,你相信你意識到了星期一還存在嗎?」意識可以只一個抽象的連結模式與其刺激:反應規則,或者是構成你大腦的該模式的特定食物。那個模式與死亡無關,但大腦不會在死亡後繼續存在。
Steven E. Landsburg,大哉問:為何常識會說謊
個人認為,應該是死人,因為在還沒注入能量以前這只是靈魂論者所稱的「軀殼」,但是若將能量注入(這裡不討論以何種形式注入,或許是ATP或電流或任何形式),此軀殼就成了活生生的生物了,就靈魂論來說生命的組成是軀殼與靈魂,那難道注入的能量是靈魂嗎?不,所以很明顯的,並沒有所謂的靈魂(不將靈魂定義為能量的話)。
我試著用反證法來表達:假設靈魂論成立,則生命分為軀殼及靈魂,根據原子不滅定律,軀殼必定可以人造的手法做出(假設人類能力所及),做出的軀殼必定得加入能量(任何形式)才能成為生命,但因能量不等於靈魂,所以證明並沒有靈魂存在。'
---22:00
突然想到,學長口中所說的「高密度能量體」,再打的時候竟然沒想到。
如果靈魂是高密度能量體,那麼也就是能量?若是能量那也不是不可能,只剩一種選擇,靈魂是極強的能量能讓軀殼產生生命。
因此結論應該是,「實際上並沒有靈魂」或「靈魂即能量的一種形式」,何者?請大家發表一下意見...
---20140203
死後有來生嗎?
當有人問:「你相信有來生嗎?」他的意思不是字面上的意思,而是:「假如你星期天死了,你相信你意識到了星期一還存在嗎?」意識可以只一個抽象的連結模式與其刺激:反應規則,或者是構成你大腦的該模式的特定食物。那個模式與死亡無關,但大腦不會在死亡後繼續存在。
Steven E. Landsburg,大哉問:為何常識會說謊
2009/07/16
世界上沒有不可能,凡事都有例外
這是一場矛盾的詭辯賽。
要進行論證,請先了解,若要證明一件事是對的,需要有條理的分析證明,但若要證明一件事是錯的,只要舉出一個反例即可。要說是規定也可,習慣也行,公理也通,反正就是如此。
「世界上沒有不可能」、「凡事都有例外」是兩個主角。
證明世界上沒有不可能:先假設世界上沒有不可能為真,那麼也就是世界上有可能有不可能,但是因為凡事都有例外,所以世界上沒有不可能也有例外,也就是世界上沒有不可能的例外就是世界上其實有不可能,而不可能的就是世界上不可能找到不可能,因此證明世界上沒有不可能。
若要證明凡事都有例外,請用反證法。假設凡事都沒有例外,那麼世界上沒有不可能也沒有例外,因此世界上絕對沒有不可能,也就是世界上絕對有可能找到不可能,這與世界上沒有不可能矛盾,因次得到結論凡事都有例外。
---980721 補充:
其實這段「解釋」還是有缺陷,也可以說是不合理之處,或是說是有漏洞,但不怎麼期望有人看的出來,意思就是「激將」希望有人可以看出來並且提出或反駁或一起來想想如何讓解釋更加完整。
---981115 更新:
在9~12樓的回應中已提到上文所說的缺陷,留待各位細心發掘,並期待可以獲取一些建設性的意見以使此缺陷掩蓋或有任何更完美證法歡迎提出。
要進行論證,請先了解,若要證明一件事是對的,需要有條理的分析證明,但若要證明一件事是錯的,只要舉出一個反例即可。要說是規定也可,習慣也行,公理也通,反正就是如此。
「世界上沒有不可能」、「凡事都有例外」是兩個主角。
證明世界上沒有不可能:先假設世界上沒有不可能為真,那麼也就是世界上有可能有不可能,但是因為凡事都有例外,所以世界上沒有不可能也有例外,也就是世界上沒有不可能的例外就是世界上其實有不可能,而不可能的就是世界上不可能找到不可能,因此證明世界上沒有不可能。
若要證明凡事都有例外,請用反證法。假設凡事都沒有例外,那麼世界上沒有不可能也沒有例外,因此世界上絕對沒有不可能,也就是世界上絕對有可能找到不可能,這與世界上沒有不可能矛盾,因次得到結論凡事都有例外。
---980721 補充:
其實這段「解釋」還是有缺陷,也可以說是不合理之處,或是說是有漏洞,但不怎麼期望有人看的出來,意思就是「激將」希望有人可以看出來並且提出或反駁或一起來想想如何讓解釋更加完整。
---981115 更新:
在9~12樓的回應中已提到上文所說的缺陷,留待各位細心發掘,並期待可以獲取一些建設性的意見以使此缺陷掩蓋或有任何更完美證法歡迎提出。
做任何事都要付出代價
首先先解釋,「做事」,就要花到力氣(或類似的,又稱ATP),這也可以算是代價。
所以做任何事都要付出代價,這根本是無庸置疑的。
當然要用這個理論去解釋其他也是行的通。
這裡的代價不是指好或壞,因為好壞是人們去定義的,代價是本來就存在的。
這是我在2007.2.4發的文精整。
所以做任何事都要付出代價,這根本是無庸置疑的。
當然要用這個理論去解釋其他也是行的通。
這裡的代價不是指好或壞,因為好壞是人們去定義的,代價是本來就存在的。
這是我在2007.2.4發的文精整。
世無相等
結論:世界上沒有相等的任何人事物。世無相等。
如果有兩塊金屬,是不太可能發生一樣重的事情,也就是沒有任何的誤差,但是若是連金屬分子都一樣多呢,曾經卡在這部份很久。
事實上,「相等」包含的意義是,兩種物質所存在的時間空間不同。
但是既然已經分出是兩種物質了,那就註定這是不同的東西。
如果是兩個相同的碳原子,或許有可能重量一樣,但是所存在的空間當然不同,存在的時間也不一樣,這是一定的(以此宇宙的觀點)。
或許可能有另一個宇宙,在那邊兩者物體可以重疊,時間也可以重疊,那麼或許真的會發生相等的情況,但,那是另一個世界了,所以結論為世無相等。
這篇文章以及多重宇宙、每個宇宙有各自物理定律的說法是我在2006.12.25提出來的,在近期的科學人雜誌也有相關的「平行宇宙」的文章,印證了我的想法,因此也在此提出。
如果有兩塊金屬,是不太可能發生一樣重的事情,也就是沒有任何的誤差,但是若是連金屬分子都一樣多呢,曾經卡在這部份很久。
事實上,「相等」包含的意義是,兩種物質所存在的時間空間不同。
但是既然已經分出是兩種物質了,那就註定這是不同的東西。
如果是兩個相同的碳原子,或許有可能重量一樣,但是所存在的空間當然不同,存在的時間也不一樣,這是一定的(以此宇宙的觀點)。
或許可能有另一個宇宙,在那邊兩者物體可以重疊,時間也可以重疊,那麼或許真的會發生相等的情況,但,那是另一個世界了,所以結論為世無相等。
這篇文章以及多重宇宙、每個宇宙有各自物理定律的說法是我在2006.12.25提出來的,在近期的科學人雜誌也有相關的「平行宇宙」的文章,印證了我的想法,因此也在此提出。
2009/07/15
理由藉口
理由與藉口的爭論戰。
首先根據辭海:
「理由」:事物存在或發生的根本原因。
「藉口」:推託之詞。
許多人常會把理由和藉口弄混,其實是不同的。
白化依一點解釋,理由是本來就存在的,看到「根本」兩個字,而藉口是人(或說是生命有機體)創造出來的,看到「推託」兩個字。
當然在本質上有可能兩個詞指的是相同東西,但是目的(或說是存在的價值)不同,就有可能從理由變成藉口。
舉個例子,「為什麼遲到?」「因為塞車。」這時候塞車可以算是遲到的理由也算是藉口,因為這可能是根本的原因之一,但卻同時被用來解釋。
但,「遲到,去罰站。」「因為塞車。」這時就是藉口,因為「塞車」被用來「推託」「罰站」。
目前還沒想到又什麼例子是理由不是藉口的?或許是藉口聽多了吧,新新人類只會講藉口而忘了理由了...有想到的請告知我再補充。
這篇是在2006.12.22看到一本書上的一句話:「你可以有一千萬個理由,但不可以有一個藉口」,我就去查理由和藉口的分別,而產生的靈感。
首先根據辭海:
「理由」:事物存在或發生的根本原因。
「藉口」:推託之詞。
許多人常會把理由和藉口弄混,其實是不同的。
白化依一點解釋,理由是本來就存在的,看到「根本」兩個字,而藉口是人(或說是生命有機體)創造出來的,看到「推託」兩個字。
當然在本質上有可能兩個詞指的是相同東西,但是目的(或說是存在的價值)不同,就有可能從理由變成藉口。
舉個例子,「為什麼遲到?」「因為塞車。」這時候塞車可以算是遲到的理由也算是藉口,因為這可能是根本的原因之一,但卻同時被用來解釋。
但,「遲到,去罰站。」「因為塞車。」這時就是藉口,因為「塞車」被用來「推託」「罰站」。
目前還沒想到又什麼例子是理由不是藉口的?或許是藉口聽多了吧,新新人類只會講藉口而忘了理由了...有想到的請告知我再補充。
這篇是在2006.12.22看到一本書上的一句話:「你可以有一千萬個理由,但不可以有一個藉口」,我就去查理由和藉口的分別,而產生的靈感。
活著的目標
這是從舊文2006.12.11中整理出來的,再加上一些補充。
人為什麼要活著,活著的意義又是什麼?
相信很多人都思考過這個問題,尤其是在摸索時。
我在2007年看到一本書《欲望解剖室》,裡面的觀點也呼應了我的想法,因此在此舉出來。
有興趣的人可以自己去找找,推,《欲望解剖室》時報出版,威廉爾凡著。
活著的人就是為了達成目標,活著時沒有目標的人稱為「廢人」(這基本上沒有含有貶意,但常被解釋成貶意詞,不予置評)。也就是說,沒有了目標的人就是活著沒有意義的人。
舉個例子,貝多芬,認為他無法做出更好的曲子而舉槍自盡,這就被認為是達成目標後的結束人生。
但是看到這邊的人,如果你並不知道自己活著的目標、活著的意義是什麼,也別急著想自殺。
人就是喜歡合理化的動物,當然囉,只不過是防衛機制的一種。
不知道自己的目標的人,就設個目標:找出自己的目標。
當然要嚴格的說起來,這或許是個沒有意義的目標,因為要找出自己目標的人表示自己沒有目標的活著,既然沒有目標的活著為什麼還會有找出活著的目標這個目標,所以產生矛盾,意為為了找出自己的目標而活著沒有意義,但是人是擅長合理化的動物,我相信還是有人能合理化的,所以就不做無意義的辯論了。
只是要告訴所有人,在你沒有找到目標前要自殺,我並不反對,但是也可以選擇堅強的活著是吧?也許你選擇要自殺,從50樓跳下去,到40樓時開始思考自己的目標,到10樓想到活著的目標,那也於事無補,不如活著想是吧?
這不是勸你自殺的文章,請不要檢舉我。
人為什麼要活著,活著的意義又是什麼?
相信很多人都思考過這個問題,尤其是在摸索時。
我在2007年看到一本書《欲望解剖室》,裡面的觀點也呼應了我的想法,因此在此舉出來。
有興趣的人可以自己去找找,推,《欲望解剖室》時報出版,威廉爾凡著。
活著的人就是為了達成目標,活著時沒有目標的人稱為「廢人」(這基本上沒有含有貶意,但常被解釋成貶意詞,不予置評)。也就是說,沒有了目標的人就是活著沒有意義的人。
舉個例子,貝多芬,認為他無法做出更好的曲子而舉槍自盡,這就被認為是達成目標後的結束人生。
但是看到這邊的人,如果你並不知道自己活著的目標、活著的意義是什麼,也別急著想自殺。
人就是喜歡合理化的動物,當然囉,只不過是防衛機制的一種。
不知道自己的目標的人,就設個目標:找出自己的目標。
當然要嚴格的說起來,這或許是個沒有意義的目標,因為要找出自己目標的人表示自己沒有目標的活著,既然沒有目標的活著為什麼還會有找出活著的目標這個目標,所以產生矛盾,意為為了找出自己的目標而活著沒有意義,但是人是擅長合理化的動物,我相信還是有人能合理化的,所以就不做無意義的辯論了。
只是要告訴所有人,在你沒有找到目標前要自殺,我並不反對,但是也可以選擇堅強的活著是吧?也許你選擇要自殺,從50樓跳下去,到40樓時開始思考自己的目標,到10樓想到活著的目標,那也於事無補,不如活著想是吧?
這不是勸你自殺的文章,請不要檢舉我。
一切的混亂都是人引起的,逃避自我
首先,這是從我舊的奇摩部落格整理出來的,那是在我2006.11.19到2006.11.23之間的文章,共五篇,所有觀點都沒有變,只是重整,解釋的更完整。
重點:「一切的混亂都是人引起的。」
定義部份:
「一切」指所有的人、事、物,一切的一切切。
「混亂」指所有雜亂沒有條理的人、事、物。
但是,如果避開人群,或是說避開人,那有辦法避開混亂嗎?
答案是不能,可能大家的直覺反應也都是如此,為什麼?
因為自己就是人,要逃避混亂,也就是得逃避自我。
以上是舊文整理,以下是新的補充。
所謂「逃避自我」,是現代人時常發生的,尤其是在身心未成熟的青少年身上更可以看見。
無法面對自己、對自己做的事沒有自信、太過於迷戀自己的所作所為、認為自己的行為皆是正確的、排斥拍照或討厭看到自己的照片..等。
會產生這種「逃避」的心態,基本上也就是為了「遠離混亂」,但有可能真的就這樣遠離嗎?自我是沒辦法排斥的,或許有些未知的辦法,但就算消除了自我,難道剩餘的人格是完整的嗎?難道剩餘的人格不會產生更多的混亂嗎?
也許,人註定是要活在混亂之中。
重點:「一切的混亂都是人引起的。」
定義部份:
「一切」指所有的人、事、物,一切的一切切。
「混亂」指所有雜亂沒有條理的人、事、物。
但是,如果避開人群,或是說避開人,那有辦法避開混亂嗎?
答案是不能,可能大家的直覺反應也都是如此,為什麼?
因為自己就是人,要逃避混亂,也就是得逃避自我。
以上是舊文整理,以下是新的補充。
所謂「逃避自我」,是現代人時常發生的,尤其是在身心未成熟的青少年身上更可以看見。
無法面對自己、對自己做的事沒有自信、太過於迷戀自己的所作所為、認為自己的行為皆是正確的、排斥拍照或討厭看到自己的照片..等。
會產生這種「逃避」的心態,基本上也就是為了「遠離混亂」,但有可能真的就這樣遠離嗎?自我是沒辦法排斥的,或許有些未知的辦法,但就算消除了自我,難道剩餘的人格是完整的嗎?難道剩餘的人格不會產生更多的混亂嗎?
也許,人註定是要活在混亂之中。
2009/05/31
所有名詞皆為代名詞
引用自 老子《道德經》:「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有興趣就文意解釋者請自行搜尋。
無名,天地之始。天地萬物一開始是沒有名字的,所有稱呼名詞,皆是人類為了方便溝通,而「強制」加諸於萬物之上。
有名,萬物之母。萬物有了名字後溝通便沒了障礙,萬物得以化生。
所有名詞皆為代名詞,人類並沒有經過萬物同意而稱呼,故稱為「強制」,雖無名,卻才是本質。
一開始,萬物叫什麼呢?
相信許多人小時候常會好奇,為何自己的名字叫做這樣,而不是那樣。如同這般道理,我稱樹為「樹」,是大家皆可理解的,但若稱樹為「草」,名詞變亂了序,但萬物卻還是不變,人類常自以為聰明,以為有能力去命名萬物,其實在稱呼名詞的同時,應抱持著一種尊敬的心態,「樹啊,請允許我稱呼你為樹。」這樣的道理。看似愚蠢,但人類若連這點都不自知,又有何資格對萬物來命名呢?
無名,天地之始。天地萬物一開始是沒有名字的,所有稱呼名詞,皆是人類為了方便溝通,而「強制」加諸於萬物之上。
有名,萬物之母。萬物有了名字後溝通便沒了障礙,萬物得以化生。
所有名詞皆為代名詞,人類並沒有經過萬物同意而稱呼,故稱為「強制」,雖無名,卻才是本質。
一開始,萬物叫什麼呢?
相信許多人小時候常會好奇,為何自己的名字叫做這樣,而不是那樣。如同這般道理,我稱樹為「樹」,是大家皆可理解的,但若稱樹為「草」,名詞變亂了序,但萬物卻還是不變,人類常自以為聰明,以為有能力去命名萬物,其實在稱呼名詞的同時,應抱持著一種尊敬的心態,「樹啊,請允許我稱呼你為樹。」這樣的道理。看似愚蠢,但人類若連這點都不自知,又有何資格對萬物來命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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