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的最終目的
化妝,是為了擁有一個美麗的容貌,但為何所有人的化妝方式與目的都是差不多的:粉底讓皮膚變白、口紅凸顯嘴唇、眼線使眼睛深邃、腮紅,若問的更徹底,為什麼人認為這些就是美麗?為什麼我們追求這些?事實上,有一種人就是生來如此,這些人通常被稱為「天生麗質」。而那些化妝的人則是在製造「我也是天生麗質」的假象。而這些天生麗質的人並不少見,他們通常會在素顏時被誤認為有化妝,並且他們化妝後不容易比較好看。
但為何會想要製造這種「我是天生麗質」的假象呢?這則是演化上擇偶條件的發展結果,美麗的異性象徵較強的生殖能力,並可能會生出較美的後代。「不只要漂亮,最好還是天生漂亮」,這是人會在無意識下所追求的伴侶條件。
在化妝技術成熟後這樣的傾向受到了凸顯,這同時反映了生物學上的累贅原則(handicap principle):動物有時做出不利生存的行為,但卻能興旺,這種現象成為做廣告的方式在物種下循環出現,而這些廣告行為必包含重大成本。
而要化妝到什麼程度呢?通常最容易得到多數人的喜愛的程度是「比天生麗質稍誇張一些」,因為多數人喜歡的是凸顯過後的天生麗質(以證明有之),這也是為什麼天生麗質的人不容易化妝的更好看,太過誇張的妝不會受到多數人的喜愛。
化妝的倫理
倫理上,我們通常認為欺騙是不道德的。若我們為了一個人的好處欺騙他,這時欺騙並沒有不道德;但若我們欺騙他,是「以為」會為了他好,其實不然,這時欺騙依然沒有不道德。由此可見,欺騙是否道德,端視「意圖」是否道德。然而,無論其意圖如何,此行為都仍是欺騙,這是容易被忽略的。而化妝便是一種欺騙行為,但化妝是否不道德,則要視其意圖而定。假如化妝是為了大眾利益著想,則這時意圖是道德的,化妝行為也是道德的。但假如化妝是為了欺騙某人,以便得到某些東西,則這時意圖是不道德的,化妝行為也是不道德的。舉易容術為例,假如易容術沒有被不當運用,我們都不會認為他是不道德的,頂多認為他未說真話,然而若以易容術從事犯罪,這便肯定是不道德的。
而現實情況,若一位女性化妝,是為了達到社會上的禮節(例如某些社會情境認為女性在工作場合化妝是種尊重),則這並不是個不道德的行為;但若一位女性化妝,是為了欺騙某人,以便得到金錢,則便是不道德的。
後記與感謝
本篇篇幅較小,內容平易,但稍嫌不足,並可能造成不良觀感,在此致歉,感謝Jessica的評論與批評。感謝T.C長期灌輸我她是天生麗質而且沒有化妝的觀念。感謝子摁幫我審稿並給我熱烈批評。延伸閱讀
- 累贅原理
- 擇偶條件這檔事
- 我們眼中的美女只是花瓶
- Kurt Gray, Liane Young, and Adam Waytz, Mind Perception Is the Essence of Morality, Psychological Inquiry, 23: 101–12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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